消防救援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更新时间:2019-11-25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 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国 务 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要求,消防救援局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是指消防救援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消防监管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查处举报投诉、办理转办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总队要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统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支队根据地方立法和工作实际,可以对抽查清单进行补充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总队要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等。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其他部门对象库,对其数据进行核查、清洗,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建立消防检查对象“专业库”,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消防救援人员,并按照岗位、职务、业务专长等进行分类标注。要根据职务、岗位等设置不同的抽取比例,专职消防监督员的抽取比例要高于其他岗位人员。要合理搭配主办、协办人员,提高检查专业性。对执法人员较少的地方,可以实施跨区域联合抽查;对不能实现人员随机抽取的,可只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
(三)制定监督抽查计划。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检查对象、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特点,制定本辖区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每月明确抽查计划。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际情况确定,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重点行业领域,或者有多次被举报投诉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检查对象,可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风险较低的行业领域,或者守法守信记录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消防救援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各总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检查对象抽取过程要公开透明,可以邀请廉政监督员、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进行监督,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执法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以吸收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检查需要。
(五)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要规范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要强化结果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扩大警示教育的效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事项,要依法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和范围。要注重结果分析,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抽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整理,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
三、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一)加快建设应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消防救援局已经研发全国标准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并成立了服务保障团队,各总队要明确时间节点,成立业务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做好系统部署应用工作。9月25日前,各地要完成清洗核查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数据,配合消防救援局导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9月29日前,完成4级系统联调和数据初始化,确保具备利用系统开展抽查检查的条件。同时,要做好系统现场操作培训工作,必要时由技术人员“跟班作业”,确保每名检查人员会操作使用系统。在后续应用中,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对系统进行个性化改造。
(二)主动对接其他政务信息系统。要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消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要主动融入政府平台,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与省级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开放共享。要积极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健全和完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实现对消防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高度重视,把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作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高消防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总队、支队行政主官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指挥、亲自督查落实;同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按期推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系统数据核查、运行环境部署、个性化升级、运行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防火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其他部门共同推进;信通部门要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成立运维保障团队,确保系统长期平稳运行;后勤、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在经费、采购等方面给予支持。消防救援局将开设“双随机、一公开”推广专栏,实行挂图作战,跟踪通报任务落实情况。
(三)广泛宣传培训。要在主流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让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努力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分级分层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水平,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全面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考核。消防救援局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纳入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定期开展视频调度和督查检查,对到期完不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单位,严肃问责。各总队也要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消防救援局
2019年9月20日